【圆明网】辽宁省抚顺市63岁的法轮功学员曲彩玲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判刑九年,被迫害几度命危,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立案庭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犯下破坏法律实施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非法监禁罪、反人类罪,控告书通过EMS国内标准快递寄送。
邮递诉状的快递收据 |
曲彩玲女士说:“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控制了对法轮功的“斗争式”的镇压。他发起的这场镇压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是任何基于刑事法律或程序的执法行动,而完全是一场法外的政治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江泽民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魁祸首。”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路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我控告江泽民犯有群体灭绝罪。”
《宪法》第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三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曲彩玲女士,原来在抚顺市顺城区计生委工作,曾身患多种疾病,每年都要住医院三、四次,每年都要报销大量医药费,是单位出了名的病号,一九九七年二月,年仅四十五岁的我只好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用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各种疾病在道德回升的同时逐渐不翼而飞。
九九年七月后,因坚持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绑架,被非法关押、劳教、非法判刑九年,狱中惨遭酷刑折磨,多次出现生命危险,身体各项指标全都有问题,所有器官衰竭综合症。迫害中母亲去世,丈夫无法承受迫害而离婚,不满十岁的幼女无人照看(因长子十八岁患恶性淋巴瘤去世,三十九岁生育长女)。至今仍在经济上遭迫害,退休金被扣发已逾十三年。
下面是曲彩玲女士诉述她遭受的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后,我单位及“610”、社区、街道人员多次找我,逼我放弃信仰,遭到我的拒绝。从此当地街道、派出所人员经常去我家骚扰,曾三次非法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禁、勒索家属一千元钱。顺城区“610”主任于满昌还给我丈夫的学校(丈夫是教师)施压,叫丈夫停止工作,在家看着我。
非法劳教一年半,在马三家等多个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炼功,遭恶警绑架;被劫持回抚顺当地,先后被关押在抚顺城派出所,非法送往拘留所、戒毒所、后关押在吴家堡教养院及所谓女子自强学校,我绝食反迫害,七天后被释放。从那时起,顺城区“610”下令,停发我的退休工资。
马三家被迫害期间劳教服 |
但不久,抚顺城派出所警察于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又绑架了我,将我非法劳教一年半。当时我的胰腺炎犯了,疼的非常厉害,恶警根本不管我的死活,强行拉上警车,劫持到抚顺(吴家堡)教养院。体检时,教养院医生发现我患严重胰腺炎,不能留,但教养院院长黄炜说:是法轮功就得留下,其它可以不留,法轮功必须得留下。这样劳教所将我留下。在抚顺教养院,每天被逼做奴工到晚上九、十点钟。没活时就军训,在太阳底下暴晒。监控狱警拿着报纸卷着的木棒,看谁不顺眼就给一棒子。很多人被打的满脑袋是包,脸上、身上都青一块紫一块的。后来劳教所弄来二十多人,跟警察一起围着法轮功学员逼“转化”,不放弃信仰的就打,法轮功学员贾乃芝被恶警曾秋燕打了十多个耳光。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抚顺教养院把十七位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送转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我被劫持到马三家女二所一大队三分队,警察立即就派两个包夹形影不离的监控、迫害,每天被逼坐在一小塑料凳上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炼功、拒看谎言录像等,多次遭包夹、四防犯人折磨,一次被当场折磨的昏死过去。
一次,我炼功,双腿刚盘上,十多个犹大一拥而上,打嘴巴子、拽头发、掰腿、扭胳膊,连打带骂把我弄到厕所,用毛巾把嘴堵上,蹲在蹲位上不让起来,边打边骂,大队长王乃民又把我拉到办公室,警察邱萍拿出电棍,在我脖子、胳膊上、手上电了一通,又拿药片给我强行灌药。之后每天晚上八点后就把我弄到厕所蹲着洗脑,一直到凌晨才让回去睡觉。一个月后,把我迫害出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及肝、肾等所有器官衰竭综合症,后来又出现脑血栓症,仅一个月的时间,我被折磨的从一个一百六十多斤重的人瘦到一百斤左右。
队长还把我拉到沈阳交通医院精神科,开了几百元钱的药,让四防犯人每天早晚给我灌两次。最后我被迫害的卧床不起,躺了近一个半月左右,一直到停药后,才能逐渐走动。
二零零一年四月,马三家劳教所把十名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拉到全辽宁省各劳教所转化迫害。到张士教养院时,我血压高达二百四十,眼压很高,已视物不清,随时有生命危险,恶警这才放我回家。
我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期间,母亲知道女儿不“转化”受到严重迫害,每天挂念女儿,原本身体很健康的老人,因悲愤交加,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突然故去。
回家后,一些邪悟者在“610”的指使下,经常闯到家里骚扰我,恶人们无论白天晚上的砸门、踹门,并雇人在我家门口看着。一天我走在路上就被绑架到派出所。因长时间处在恶人的骚扰下,导致我丈夫精神恐惧,心理压力很大,并引发心脏病,到后来患上多种疾病,最终他因无法承受骚扰而提出离婚。我因被停发退休金,身体又被迫害的无法打工,离婚后没有生活来源,无家可归。这都是江泽民集团对我的灭绝人性的迫害。
被非法判刑九年 遭种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下午,我在路上被警察绑架到公安一处。后得知因我、贾乃芝、刘成艳等二十多人起诉江泽民,公安一处绑架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公安一处的刑讯室人都满了。当晚新抚派出所把我劫持带走,劫持到新抚中队(原华山派出所),给戴上手铐、脚镣,所长赵某拿厚书扇我嘴巴子,脱掉我的外衣,打开窗户、门冻我,并往我的头上浇凉水。
第二天晚上九点多钟,恶警又把我的衣服全脱了,只剩下衬衣和衬裤了,将我双手抱着铐在院中的大铁柱子(直径二十公分粗),用水桶从我头上一桶一桶浇凉水。北方十月的天气已经很冷了,那天的北风飕飕的刮。我当时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用毛巾塞住我的嘴,但我一喊毛巾就掉下来,再塞再喊,一直浇到后半夜三点多钟。
第三天我被非法劫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一个月后,恶警对我非法外提,在原华山派出所冰冷的刑讯室里,我穿着单衣服,戴着手铐、脚镣,铐在铁椅子上,抚顺市公安局一处关勇、张涛、刘明和等人,轮流对我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后来法院给我定了个莫须有的罪名“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九年,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在抚顺第二看守所中,我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副所长于贵德给我戴上背铐、脚镣,用酷刑“上墙”折磨我,还对我进行折磨性灌食,管留到胃里不拔出来,往食物里下药等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看守所有预谋的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唆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我被犯人踢倒,牙被打掉两颗,之后副所长于贵德把我关进一个铁笼子里,站不住、蹲不下,恶人们又过来连掐带打给我戴上摩托帽,时间长达五、六个小时。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天,看守所教导员张敬慧叫人将我弄到走廊大厅蹲着,当时我已被迫害的血压高达二百四十,走路需人搀扶,而张敬慧竟一脚向我踢来,还叫人给我戴上手铐、脚镣,关到小号里坐老虎凳。我向看守所领导反映情况,张敬慧又用“上墙”酷刑折磨我。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教导员张敬慧又对我进行迫害,把我的棉衣扒下,戴上手铐、脚镣,铐在没有暖气的提审室里的铁椅子上,并把提审室的门窗全部敞开,张敬慧踩着我的腿大骂;这样折磨了我两天两夜。
二零零三年七月,看守所将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因身体检查不合格,女子监狱将我退回。后来中心医院医疗小组鉴定我没有服刑能力,又通过法院重新裁决:暂予监外执行。七月十九日上午,我被劫持到抚顺城派出所。片警徐杰和锁阳社区书记金静拒收,我又被关回看守所。
当时我被迫害的血压高达二百八十,身体各项指标都有问题。后来几次出现病危现象,看守所只好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将我释放。
我出狱后,无家可归,身无分文,生活上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多次找到顺城区政法委、“610”办公室,要求恢复我的退休工资,但政法委、“610”,至今仍非法扣发我的退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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